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经审议,我局拟对南阳七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碳化硼粉体材料项目、方城县冠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吨废旧金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。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股。
方城县冠易再生资源 报告全文.doc
七峰碳化硼粉体材料项目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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